为深入贯彻落实《“嘉定科创贷”批次担保业务实施方案》(嘉财规〔2023〕1号)相关规定,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嘉定区财政局现开展2024年度“嘉定科创贷”政策性融资批次担保费用补贴申报工作。具体申请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担保中心”)担保的嘉定区中小微企业,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税管地均在嘉定区;
2.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确定的中小微企业标准;
3.企业符合市担保中心融资担保扶持范围;
4.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
二、支持标准
对2022年8月-10月及2023年3月-8月享受“嘉定科创贷”贷款的企业按际发生的担保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放贷时间为2023年8月的部分企业及2023年9-10月的企业担保费将于2025年年初补贴,请企业于2024年12月前递交申请材料。)
三、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担保费补贴需向区财政局提供以下备案材料:
1.《2024年度“嘉定科创贷”政策性融资批次担保费补贴申请表》1份;
2.提交申请前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
3.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复印件1份;
4.市担保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截图包括批次编号、项目编号、客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贷款金额、担保金额、项目状态已解保等关键信息)1份;
5.银行放款回单复印件1份;
6.担保费发票复印件2份。
上述材料均需企业盖章。
四、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通过嘉定区财政局网站.会计管理—其他”专栏,下载《2024年度“嘉定科创贷”政策性融资批次担保费补贴申请表》,申请表及申报材料递交至嘉定区财政局。
五、审核要求
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在还清贷款本息后三个月内向嘉定区财政局提出担保费补贴申请,逾期未申报视作放弃,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嘉定区财政局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审核及资金拨付。对于经检查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企业,嘉定区财政局将追回其取得的资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来源::上海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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