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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2024年度(第20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3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34

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建立和发展企业技术中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20批)嘉定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在嘉定区依法注册的企业;在本行业处于领军地位,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上海市和嘉定区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发展汽车“新四化”、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在线新经济和未来产业。

(二)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能持续支撑企业技术创新;能创造运用知识产权,积极布局专利发明,构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开放式创新体系,在前沿科技、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开展联合攻关,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三)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

(四)有较高且持续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优势地位;聚焦国家和市场重大需求领域,在基础性、通用性、前瞻性技术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五)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在本行业发挥技术引领和促进作用,深度参与市场合作和竞争。

(六)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二、指标要求

(一)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二)企业上一年度拥有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和研发软件购置费不低于5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三)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30人;

(四)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医药制造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等),且上一年度必须有专利申请。

三、认定流程

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申报企业通过“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平台”,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进行在线填报,按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签章。申报时间:9月13日10:00-10月12日24:00。临近截止时间系统容易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来源:上海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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