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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重点揭榜任务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30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36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等文件精神,根据《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指导下,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一市三省科技主管部门”)联合开展2024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重点揭榜任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创+产业”为引领,立足国家战略,聚焦长三角重点产业领域创新需求,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组织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主体,进行有组织科研攻关,共同服务国家战略使命和区域发展需要,协同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争取在3年内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合力推动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可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和竞争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有关要求

(一)揭榜任务

本通知发布的重点任务来自《关于开展2024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征集的需求。经专家需求评估后,形成41项需求任务清单(详见附件),需求详细信息登录平台注册后可见。

(二)揭榜对象

本揭榜任务面向国际国内有条件、有能力解决榜单需求的科研机构、企业和创新团队。揭榜方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三)揭榜流程

1. 揭榜方登录“长三角一体化科创云平台”–联合攻关–点击“方案提交”,按系统提示提交解决方案。揭榜方可选择揭榜任务中一项或多项提出解决方案。

2. 平台管理方自需求发布起,在入库截止时间之前,实时将收到的解决方案推送至需求方。

3. 需求方对解决方案的技术可行性、与需求的匹配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必要时可与揭榜方进行充分沟通,有多个解决方案可供选择时,可通过项目路演,加速精准匹配。

平台管理方将配合需求方做好沟通衔接、专家推荐、路演组织等服务保障工作。鼓励长三角区域国家综合性科技创新中心、长三角创新联合体等战略科技力量积极响应企业需求,动态组织、集结科研优势力量,提出解决方案。

(四)储备入库

需求方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时,可登录云平台,提出“入库申请”,提交解决方基本信息,经管理平台确认后纳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项目储备库。储备入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对外揭榜需求全部找到意向解决方案的,可入库,显示“揭榜成功”状态;

2. 对外揭榜需求部分找到意向解决方案的,可入库,显示“部分揭榜成功”状态,需求方继续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

3. 对外揭榜需求全部未解决,暂不入库,需求持续有效。

在攻关名称和任务不变的情况下,需求方可结合研发实际,调整其中部分对外揭榜需求,但不影响其他揭榜任务按程序执行。

一市三省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及配套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后续项目申报。

(五)揭榜任务要求

1. 需求方应立足国家战略,发挥创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组织长三角区域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优势科研力量,组建跨学科、跨领域、跨区域创新联合体,推动项目、人才、平台、资金一体化配置,联合攻关以解决难题。

2. 联合攻关应突出以解决关键技术、重大工程或重点企业应用等为目标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合作。

3. 需求方的合作单位中,应包括需求方所在省(市)以外的至少一家长三角区域单位参与。

(六)时间节点

项目储备入库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6:30。

来源:上海科委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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