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2023〕3号)意见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4年1月1日-2024年10月15日从区外迁入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且工商税务关系均已迁入普陀区。
二、奖励标准
对2024年新引进普陀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和税管地均在普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外省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需获得上海市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外区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在“一网通办”完成区间迁移。
➤ 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申请程序
1. 外省市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入沪换证申请
异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获得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登陆“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上海市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整体迁移的,由认定办公室给企业出具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2.上海市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区间迁移申请
企业在“一网通办”的申报系统中提出区间迁移申请,说明申请变更理由,并上传能证明税务已转入该区的PDF文件,由迁入区(园)受理点审核同意后完成迁入作业。
四、申报材料
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区产业政策补贴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
5.注册地址变更的工商和税务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每份按照1-5的顺序装订,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承诺书需签字。)
五、受理方式及程序
各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10月15日-10月16日,将纸质材料按要求递送至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统一受理。2024年度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汇总表Excel版(见附件3)请于10月16日前发送邮箱,各企业请注意申报时间节点,逾期将不予受理。
各投促分中心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并将推荐材料递送至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C602室。
区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来源:上海普陀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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