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规范〔2023〕3 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实施细则》(沪自贸临管委〔2024〕124 号),现就开展临港新片区创新技术服务平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包括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其中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应主要提供信息共享、研发设计、联合攻关、测试验证、中试放大等专业技术服务;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应主要提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产业信息、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产业技术基础服务;概念验证中心主要提供对早期科技成果和未来产业技术的概念验证、商业开发、技术可行性研究、原型制造等服务。
(2)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应具有完善的运行机制、高水平的专业人员队伍和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基础设施;
(3)创新技术服务平台的对外公共服务收入(双方为非关联关系)占营收比例超过 50%。
二、支持方式
给予创新技术服务平台财政扶持资金,包括建设经费补贴、绩效考核奖励等。
建设经费补贴:按装修和设备新增投资的 30%给予建设经费资助,支持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绩效考核奖励:年度考核评估为 A(优良)等级的,最高给予 300 万元的考核奖励;年度考核评估为 B(合格)等级的,最高给予 200 万元的考核奖励;考核为 C 级(不合格)的,本年度不再给予考核奖励。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后续不再给予考核奖励。
三、受理时间
2025 年 1 月 21 日至 2 月 14 日。
四、申报途径
在系统登录界面,登录选择“一网通办法人登录”,再点击选择“法人一证通登录”,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成功后,选择“线上服务”,点击“办事汇(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按钮”,进入申报系统。检索政策名找到对应政策,点击“扶持申报”按钮即可进入申报页面,网上填写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上传的附件均须为 PDF 格式,可上传多个文件)。完成所有填写和上传后,点击“申报”按钮正式提交。
五、评审方式
申报项目经园区预审、科创中心初审、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复审、专家评审等评审环节,其中专家评审由我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专家评审主要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必要时辅以现场考察,届时须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
六、公开公示
我委根据申报评审情况,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正式下达拟支持项目计划,并在一定范围予以公示。
来源:上海临港新片区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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