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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5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26

根据《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黄科委规〔2023〕1号)和《黄浦区关于优化和加强投资促进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黄科委规〔2024〕1号)文件精神,2025年度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黄浦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需具备承担项目的条件和相应能力,且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具体支持事项和条件详见《2025年度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5日至5月16日。

(二)材料报送

请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相应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材料需采用A4纸张打印胶装并加盖公章后,一式叁份报送至上海市静安区华盛路82号恒盛大厦3楼陆文婷收(可现场或快递递交);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huangpu_ai@163.com。

三、保障措施

区科委负责项目申报受理,并组成由区相关部门参加的评审小组,共同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认定,报区政府批准。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每家单位原则上限报1个资助事项。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2、区科委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3、请同步通过网上直报系统——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sheitc.sh.gov.cn)网站首页“应用平台”登录“上海市数字产业运行系统”(szcy.sheitc.sh.gov.cn/home)填报2024年度统计数据。

4、本通知及附件由区科委负责解释。

附件 1

2025年度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领域编号资助事项支持标准和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
助力核心技术突破A01支持国家级、市级项目对获得工信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信息化相关领域),按最高不超过1:1予以区级配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申报主体为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2、申报主体为项目牵头单位,项目立项时间在政策有效期内。3、申报主体承担国家工信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或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软件产业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领域)项目,在2024年间完成验收且扶持资金拨付到位的。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国家、市级项目立项任务书、通过验收及资金到款证明。3、附件2内《申报书(三)》。
助力核心技术突破A02鼓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符合区数字产业发展导向,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元宇宙、软件与算法、量子计算、新一代网络、区块链等重点领域自主研发或联合产学研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经评审,对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突破性或颠覆性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申报主体为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2、申报主体为项目的建设单位及产权所有单位。3、支持重点领域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卡脖子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有较好的市场推广应用前景或在产业链细分领域占据一定优势的项目。4、项目建设周期自2025年4月1日起,整体不超过2年。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附件2内《申报书(二)》。3、项目可行性方案(含国内外现状、现有基础、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量化指标、预期成果及效益、进度和人员安排、风险分析、投资估算等内容)。4、自筹资金来源证明。
拓展产业创新应用B04打造多元跨界应用场景 对符合区数字产业发展导向和重点发展领域,打造或联合共建示范应用场景;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且对企业降本增效、能级提升和经济效益发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经评审,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1、申报主体为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2、申报主体为场景建设单位或产权所有单位。3、申报主体在2024年间完成场景建设。4、重点支持技术创新度高、行业带动性强、示范效果好的应用场景建设项目(基础信息化运维保障或场地改扩建类场景建设项目不予支持)。5、费用发生在2024年间。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附件2内《申报书(一)》。3、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成效相关证明,需包含量化应用指标证明(如测试报告、用户报告等)。4、项目支出专项审计报告、财务证明资料(经费支出凭证、发票、合同和相关佐证)。5、如获得区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场景称号,需提供相应证明。
拓展产业创新应用B05数字产品首创首发 对获得上海市软件产品首版次支持、相关产品符合区数字产业发展导向,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元宇宙、软件与算法、量子计算、新一代网络、区块链等重点领域开展首创首发应用,按最高不超过1:0.5予以区级配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申报主体为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2、申报主体拥有软件产品的软件著作权。3、申报主体获得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且在2024年间扶持资金拨付到位的。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市级软件产品首版次支持申报材料及资金到款证明。3、附件2内《申报书(三)》。4、其他与数字产品首创首发相关的证明材料
拓展产业创新应用B06鼓励数据资产流通 鼓励数商企业利用数据资源优势,通过数据交易所入场交易,对数据资产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合规、咨询、质量评估等费用给予补贴,按实际交易费用的10%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1、申报主体为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2、申报主体在数据交易机构完成数据产品挂牌。补贴的费用范围包括:挂牌过程中委托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所发生的产品合规评估费、咨询费、认证费或质量评估费用等。3、申报主体首次通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二级及以上贯标认证。补贴的费用范围为贯标服务费。4、上述2、3两个事项可同时申报,累计支持费用不超过20万元。5、数据挂牌或贯标认证在2024年间完成。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申请数据产品补贴,应提供:数据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产品登记书、第三方出具的合规评估法律意见、与数交所签署的服务协议及费用支付证明(财务凭证、发票、合同等)。3、申请DCMM贯标补贴,应提供: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布的等级证书、费用支付证明(财务凭证、发票、合同等)。4、附件2内《申报书(三)》。
激发产业发展动能C07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获批“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百强企业”、“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成长百强企业”等称号的数字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1、申报主体为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2、在2024年间获得“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百强企业”或“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成长百强企业”称号。1、营业执照复印件。2、提供获奖证书或公示证明复印件。3、附件2内《申报书(三)》。
营造产业生态环境D11支持数字新基建建设 鼓励本区内的数字产业载体(园区、基地、楼宇、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基础设施项目。经评审,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申报主体为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2、申报主体是黄浦区产业载体运营单位,拥有1年及以上运营权限。3、在2024年间完成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数字化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基础信息化运维保障或场地装修改扩建类建设项目不予支持)。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附件2内《申报书(一)》。3、项目建设方案;4、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成效相关证明,需包含量化应用指标(如测试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用户报告等)。5、项目专项审计报告。6、财务证明资料(支出凭证、发票、合同和相关佐证)7、如有合作单位,附相关合作协议。
营造产业生态环境D12鼓励重要赛事和重大活动鼓励在黄浦举办具有全球及全国影响力的科创产业峰会、赛事、论坛、展会等活动,经审核,按单次活动总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主体年度获得本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申报主体为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2、项目由黄浦区科委推荐,且具有全球或全国影响力,在2024年间完成活动或赛事。3、整体项目经费不含财政资金。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附件2内《申报书(三)》。3、活动或赛事的策划方案、完成总结、现场签到、活动照片等相关佐证资料。4、项目专项审计报告。5、经费支出证明(含支出凭证、发票、合同及相关佐证资料等)。6、项目单位关于项目经费不含财政资金的承诺。

来源:上海黄浦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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