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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2025年“南上海科创中心”创新行动计划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2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49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南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首次认定或新引进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

对于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二、支持经费和方式

事后资助。

1.对于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两个年度给予每年 10万元支持,合计给予20万元支持;

2.对于新引进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支持;

3.对于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支持。

三、申报条件

1.在2024年度认定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税管地均在奉贤区;

2.企业完成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

3.企业是在2024年度从上海市其他区新迁入本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并在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完成高企市内迁移;企业是在2024年度从外省市新迁入本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经市高企认定办公室审核后新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从上海市其他区新迁入本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若已享受上海市其他区域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或新引进专项政策,本区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5.对于有效期满未重新认定的、后续年度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有效期满重新认定条件享受;

6.张江奉贤分园的企业按张江专项(高企首次认定)享受政策,临港新片区内企业按临港专项享受政策,区级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四、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

申请单位登录“奉贤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进行在线注册并网上填写并下载打印《奉贤区科技政策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5月9日17:00,逾期视自动放弃。

2.纸质材料报送

(1)奉贤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注册地变更的工商和税务证明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

(5)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

企业将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镇、开发区、集团公司等推荐单位,区科委不直接受理申报材料。各主管单位受理本辖区项目并集中推荐。

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7:00

来源:上海奉贤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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