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范围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
支持行业性和通用性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全国及长三角区域,推动中小企业将核心业务、生产设备和关键环节等上平台,促进上平台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和资源配置优化,实现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模式创新。
(二)专业服务商
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与汽车、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钢铁化工、都市产业等重点产业,支持面向全国及长三角区域,提供云网服务、标识解析服务、两化融合贯标服务、工业数据服务、集成服务、工业信息安全服务等第三方数字化升级专业服务,鼓励联合开展行业数字化综合解决方案的推广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含市内或市外),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为相关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第三方独立专业服务。
(二)鼓励制造业企业剥离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行业赋能服务,鼓励长三角地区优秀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在沪新设立企业或工业互联网跨界融合型创新企业申报。
(三)申报单位产品或服务具备先进技术架构,具有相应的技术和服务团队以及安全保障能力,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和商业模式创新特征明显,且在上海具有服务基础、能力保障、服务案例,以及较好的应用效益和较高的市场成熟度。
(四)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方向。
(五)国家级工业互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实践基地以及参与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体验中心的相关平台和服务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申报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平台和服务商须经所在行政区主管部门线上审核。相关行业协会、园区等可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推荐目录申报表
2.推荐目录申报书(参考申报书编制大纲);
3.申报单位所填数据说明清单(针对申报表中所填数据按不同申报类别提供相应证明);
4.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纸质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5.提供平台服务或专业服务的有关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
6.申报单位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不能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8.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和服务能力的材料,如相关资质证书、奖励证明、专家推荐意见、用户评价等。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单位盖章的PDF格式。
2.纸质申报材料(含申报表、申报书正文及相关附件)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不退还)。
3.申报表(含真实性承诺)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四、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10:00 – 9月28日16:00,过时不予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接收时间:2020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接收地点:雪野路1000号综合办事大厅14号窗口。
来源:上海工业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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