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金委办发〔2020〕3号)及《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实施细则》(金科〔2020〕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20年度金山区第一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2020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2020年12月31日前,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金山区;
3.按规定完成《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4.已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助的企业不再享受。
备注:第一批次奖励范围指非张江高新区金山园范围高企;第二批次张江高新区金山园范围高企奖励通知将根据市里要求适时发布。
二、奖励标准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三、申报期限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4:30。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来源:金山科创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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