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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1年度长宁区支持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1-07-23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511

快构建特色鲜明实力强劲的生命健康产业体系。依据《长宁区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长商务规〔2020〕2号)的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度长宁区支持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长宁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

单位需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精准医疗等相关行业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重点发展“智慧医疗”、与大健康相关的研发中心、结算中心、专业服务及总部型等单位。

二、支持方向

    1.促进“智慧医疗”发展。支持“智慧医疗”项目研发支持生物医药产业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相融合的项目。

    申报要求: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间已完成的项目,且项目投资金额大于500万元。

    2.支持大健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支持本区经市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大健康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平台的项目;

(2)支持本区大健康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平台的项目。

申报要求:

(1)2020年经市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大健康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平台;

    (2)长宁区内的大健康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平台。

    3.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活动。支持本区企业或功能性机构在长宁举办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大健康产业高端论坛、创投行业沙龙、品牌推介、交流会展等活动。    

申报要求: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间已完成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1.在长宁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

2.单位需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精准医疗等相关行业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重点发展“智慧医疗”、与大健康相关的研发中心、结算中心、专业服务及总部型等单位;

3.申报单位需对长宁区域经济具有贡献。

    四、申报材料

    1.基本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健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此材料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出具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和“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加盖公章);

    (4)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当年度税控财务报表,新设单位提供当年度税控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健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此材料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

    (6)其他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2.指定申报材料

(1)促进“智慧医疗”发展:

①长宁区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促进“智慧医疗”发展项目申报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②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③专项审计报告;

④专利证书;

⑤用户报告;

⑥测试报告;

⑦项目验收意见;

⑧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材料。

(2)支持大健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健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①长宁区支持生命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此表单一式三份,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

②被市级认定为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或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

③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材料;

④项目资金投入证明:财务报表及相关发票复印件。

区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健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①长宁区支持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补贴类项目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②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材料;

③项目资金投入证明:财务报表及相关发票复印件。

    (3)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活动:

①长宁区支持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补贴类项目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②活动总结(包括:机构概况,主办活动情况,活动效果,媒体影响力等);

    ③资金投入证明:活动决算报表及相关发票复印件;

    ④活动专项审计报告。

五、申报流程

1.邮件申报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16日,开展集中电子档政策申报材料收集,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材料清单,对纸质资料进行整理、根据申报材料要求进行用印(封面用印,成册需敲骑缝章),将完整资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名称+申报政策类别+发送日期”如:上海信港科技有限公司+促进“智慧医疗”发展+20210720)邮件发送地址:swcenterone1@163.com。

2.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1年8月27日-2021年8月31日;申报地址:娄山关路35号大虹桥营商服务中心一楼2号窗口(逾期不受理)。

六、资助方式

1.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健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经审核、公示准予扶持后,一次性予以拨付扶持资金。

2.促进“智慧医疗”发展、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活动、区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健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经评审、公示准予立项后,一次性予以拨付扶持资金。

来源:长宁科创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15618903837

联系QQ号:3100038025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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