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规发〔2019〕1号)和《关于修订〈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的通知》(闵科委规发〔2021〕2号)要求,2022年度第一批闵行区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注册纳税在闵行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任一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均可申报:
1、企业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完成项目合作;
2、企业在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提出技术创新需求,参与创新挑战赛,达成产学研合作协议并完成合作项目。
企业如有往年立项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仍未完成验收的,需在项目验收完成后方能申报新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二、申报方式与流程
(一)网上填报。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登录“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进行项目申报。
(二)推荐单位审核。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请选择合作高校作为推荐单位;合作单位不在申报系统显示的11所高校名单内的,请选择纳税所在地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负责在网上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完整性、申报资格和推荐。
(三)科委审核。经推荐单位网上审核同意后,科委进行预审受理。
(四)诚信核查。区科委对项目申报单位依托区诚信办进行社会信用核查。
(五)专家评审。经科委网上预审受理和诚信核查通过后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六)行政审核。区科委经行政办公会审核项目评审情况后确定拟立项名单。
(七)项目公示。对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日期:2022年5月20日上午9:00—6月30日下午14:00止,材料一旦提交即无法修改,望企业认真填写,谨慎提交。
2、推荐单位审核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00—7月7日下午17:00止。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闵行区科技项目任务书(在线填报);
需上传的附件包括:
(1)项目产品的技术检测报告;
(2)样品(样机)实物照片;
(3)项目产品的用户意见(一般需提供2份);
(4)项目执行期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及项目申报上月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须盖企业公章再上传);
(5)项目产品销售发票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6)涉及行政许可的特种行业,应提供许可资质证明;
(7)除上述材料外,项目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辅助材料:合作协议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查新报告、项目执行期间形成的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标准、论文论著、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软件著作权证书等)、项目期内人才培养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材料。
2、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项目合作协议;
3、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的项目资金拨付凭证;
4、项目投入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B级以上资质的审计服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附件须包括费用明细清单,且本轮政策期内即2019年3月31日后的项目投入不低于40万元)。
四、项目资助方式
经评审立项后给予20—40万元的资助,最终资助金额按照有关政策确定。
来源:上海闵行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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