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10号),现发布2022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企业研发机构专题申报指南。
一、 申报对象
1、 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2021年度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上海市级、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
2、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是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科技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发改委)、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技部)、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发改委)。其中,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需在2021年验收通过后申请。
3、上海市级企业研发机构是指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科委)、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科委)。其中,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重点实验室需在2021年验收通过后申请。
4、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是指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浦东新区科经委)。
二、资助内容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上海市级及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资助。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国家级、上海市级及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最高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企业研发机构升级后给予补差资助。已获同类专项资助企业不再享受本专题资助。
申报单位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等异常项目的单位,本专项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从优不重复享受专项资金政策。
三、申报流程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包括:
(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企业研发机构专题申请表》
(2)近期完税证明。
(3)国家、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批文。
(4)提交经税务部门确认的2020-2021年度所得税申报表。
(5)其他可以证明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能力的材料(获资质奖励情况)。
材料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四、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7月15日。按照“早申报、早受理、早审核、早兑付”的原则分批审核兑付,第一批为即日起至6月15日,第二批至7月15日。
来源:上海浦东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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