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定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制定《2022年嘉定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相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主体
凡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社会组织,均可以申报嘉定区文化发展专项补助经费,其中在嘉定区注册或备案或在嘉定区首创、首演、首发、首展的文化类企业和社会组织优先。
二、资金额度
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原则一般不超过80万元;对嘉定区文化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经领导小组确定,可适当提高资助金额。
三、支持范围
聚焦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支持嘉定新城建设,服务人文魅力充足的现代化新型城市发展的文化载体;具有地方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弘扬民族优秀文化项目;嘉定区特色鲜明、社会效益突出的公益性文化设施(空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影院等行业加大扶持。
四、年度重点扶持内容
(一)着眼“构筑现代化产业新优势”,聚焦文化创意产业,推进“我嘉文创”品牌建设,激发文化多元活力,壮大文化产业集群,实施“文化+”战略,让文化点亮城市、赋能产业。
(二)着眼“构建现代化城市新格局”,聚焦人文教化高地,以人文化气息提振城市精气神,激发出新城与老城融合发展、交相辉映的文化动能,营造一见倾心的城市意象。
(三)着眼“全力厚植现代化文明新风尚”,聚焦喜迎二十大主题,不断提升红色文化感召力、传统文化生命力、公共文化吸引力、汽车文化影响力,彰显城市魅力,塑造文化品牌。
(四)着眼“助企纾困精准扶持”,聚焦助企纾困,对文创企业项目开展针对性扶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影院等文化企业支持力度,推动文化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五)其他符合支持条件的高品质文化项目。
五、项目申报要求
1、文艺创作项目,主要指属于戏剧、音乐、舞台艺术、文学出版、美术书法、多媒体等各门类文艺创作项目。申报时应初步完成创作稿,并承诺同意配合在嘉定区开展若干场次的演出、展览、讲座、交流等与本创作项目相关的活动。
2、文化活动项目,主要指在嘉定区组织开展的,首创或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节展会展、展览展示、文化讲座、文艺演出、文化交流等公共文化活动。申报时要有项目策划方案并已启动实施。
3、文化设施项目,主要指非国有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特色实体书店等旨在提升公共文化空间服务功能,开展的具有较强社会效益的艺术普及、社会教育、专题展览等文化项目。
4、助企纾困专项扶持,主要是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影院等企业所开展的项目。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启动推进的项目,可先申报后启动。
六、评审程序
区委宣传部和区文旅局负责项目申报受理,根据项目需求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经相关程序最终审定后公布。
七、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运行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二)申报项目在申报时应已有资金预算、项目策划和实施方案并且本年度能实施完成。
(三)申报补助的活动项目在嘉定区域范围内实施的优先。
(四)已获得本级财力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八、申报时间及材料
2022年7月11日-7月22日,公开受理项目申报。因疫情影响,酌情容缺受理申报材料,加快项目评审与验收速度,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尽快拨付扶持资金。
需提交申报材料:
1、申报书(附策划书、执行照片、资金明细等)书面材料一式5份,电子版发送至jdxc6998@163.com;
2、申请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等)复印件各1份;
3、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影像资料等辅助材料可一并提供)。
注:申报单位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须加盖公章。一般情况下,提交的各类材料均不予退回,请申报者自行备份。
来源:上海嘉定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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