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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闵行18条”新增设备投资专项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7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573

根据《闵行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求,第7条新增设备补贴专项的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依法注册登记在闵行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实施项目符合《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该项目在2021年、2022年立项且新增设备总投资达500万元以上,并在2022年11月底之前竣工投产。

 二、支持标准 

补贴标准为核定新增设备投资的15%,待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上限2000万元。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1.网上申报:2022年7月26日-8月26日17:00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企业按照要求在“一网通办” 平台“闵行区助企纾困专栏”“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专项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

2.区经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的一致性、齐全性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或补正;

3.街镇、园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完成审核后在专项补贴申请表上盖章;

4.递交纸质版材料,材料要求一式两份(需盖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

5. 区经委委托第三方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对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对设备投资情况进行评估核定;

6.区经委征询各相关部门意见;

7.正式立项,待项目竣工投产且验收通过后,按照流程拨付资金。

 四、申报材料 

申报类型一:新申报项目

1.闵行区专项补贴申请表;

2.企业及项目简介(一页纸);

3.资金申请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建设期以备案、核准文件为准);

6.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7.项目的资金来源证明,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货款协议、企业的银行存款证明;

8.项目已完成部分设备投资证明材料;

9.前三年审计报告(会计事务所要求分类管理B类及以上资质且提供证明);

10.设备采购清单(包含要素:设备名称、型号、品牌、国产/进口、单价、数量、总价等)及相应的采购(意向)合同

11.闵行区区级技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12.其他(产品成果鉴定、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意见等证明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申报类型二:已立项项目

1.闵行区专项补贴申请表;

2.设备投资计划与进度表(excel版)。

来源:上海闵行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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