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浦东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文体旅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各管理局(管委会)、相关镇政府招商、安商、稳商工作,根据《浦东新区文化创意(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浦文体旅游〔2022〕13号)、《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影视)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管理及验收管理办法》(浦文创办〔2022〕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扶持范围及重点
(一) 品牌化项目
支持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建筑设计业、时尚业、网络信息业、软件业、咨询服务业、广告及会展业、休闲娱乐业创新引领项目(影视产业由度假区影视产业专项资金单独支持),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1、对克服疫情不利影响有明显带动提振的重大产业活动。
2、数字文化产业、艺术品交易产业、演艺产业以及休闲娱乐(体育、旅游产业)。
3、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平台经济类相关的信息服务业。
4、各管理局(管委会)、镇政府所推荐的重点招商项目。
5、由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点推动的文创产业重大项目。
(二)奖励类项目
由中国游戏院牵头组织的对电竞游戏产业具有指导性的产业报告,根据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要求服务于互联网平台经济等产业招商、促进文体旅消费的产业调研、重点研究课题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工商注册地和财税户管地需在浦东新区。
2、申报对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
3、申报项目符合新区文创产业发展重点,符合资金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4、已获得市、区级其他专项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5、项目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奖励类项目需已完成并提交相应工作成果,品牌化项目已经完成并具备审计条件优先支持。
三、支持方式
品牌化项目和奖励类项目均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其中品牌化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奖励类项目全额资助,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
四、评审流程
品牌化项目由申报单位所在管理局(管委会)、镇政府组织初审,区文创办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根据初审结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区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奖励类项目由区文创办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区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拨付流程
品牌化项目扶持资金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予以拨付。奖励类项目扶持资金经审核批准后,在支持标准限额内一次性予以拨付。
六、申报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2022年11月7日9:00至2022年11月9日16:00
受理地点:企业服务中心(合欢路2号)2楼85号窗口(不接受快递方式)
来源:上海浦东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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