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指南 > 服务指南 > 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 (2023年第一批)申报通知

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 (2023年第一批)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1 |栏目:服务指南, 热门信息, 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061

根据《浦东新区推进张江科学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浦府规〔2021〕3号),《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4号),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2023年第一批)受理工作于6月21日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张江科学城约220平方公里(详见附件1)。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工商注册地和财政户管地在申报范围内的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主体,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工商注册地在张江科学城核心区范围的企业完成2022年《张江科学城企业统计年报》填写,工商注册地在张江科学城扩区范围的企业按所在街镇或管理局要求完成统计年报填写;在项目正式申报后,保持注册地稳定。

三、申报要求

1、各类申报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的要求。

2、申报材料需齐全、完整,且清晰可辨认。证明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扫描件,如需使用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后在线上平台内上传。系统内填报情况应当与提交的证明文件保持一致。

3、申报主体需对所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有效等情况予以承诺。

4、如申报主体在项目资金拨付前迁出张江科学城,项目不再支持、资金不再拨付。

四、申报安排

(一)咨询及宣讲

咨询时间:6月21日起,工作日9:00-17:00;

咨询电话:见附件。

政策线上宣讲时间:预计6月下旬至7月上旬安排线上政策宣讲会,具体会议通知请关注张江科学城企业服务线上平台通知。

(二)政策申报

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00至7月21日17:00。申报主体请于6月21日9:00起登录张江科学城企业服务线上平台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证明材料,提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挤,建议企业尽早提交。经张江科学城相关管理机构备案的项目根据备案通过时间另行申报。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网上填写申请表,上传证明材料,经初核通过后,在线打印项目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上传线上平台存档。

(四)材料审核

张江科学城对项目组织评审,并将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信用状况,对申报主体近三年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项目不予审核。企业也可通过登陆“信用中国”、“信用上海”、“信用浦东”,自查是否存在失信记录。

(五)项目公示

受理审核完成后,支持单位名单将予以公示。

来源:上海浦东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确保立项,获得扶持资金。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科创企业迁入即奖励,落实软件企业退税,签订高额返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人才创业,0元注册公司,免费提供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

Copyright © 2002-2030 上海科技企业服务 版权所有
电话:15618903837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50号1栋1108室 备案号:沪ICP备19002494号-3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