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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6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530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加快推进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按照《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和《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8〕5号)的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式
        (一)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应当符合《2020年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指南》(见附件1)。
        (二)支持方式
        无偿资助、政府购买服务。其中“双推”工程服务平台具体支持方式详见附件1。
        (三)支持标准
        根据《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沪注册单位,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功能区管理运营机构。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经营稳定且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具备必要的资金、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其中“双推”工程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与运营应已相对稳定,符合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及互联网应用服务需求,且具有较好成长性及一定市场认可度。
        (四)具备市场合同或服务协议,其中总集成总承包项目、服务型制造项目、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项目应已开始实施并在两年内完工。
        (五)申报单位获得过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必须在历年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申报新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市场合同、服务协议(带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或项目建设方案,申报“双推”工程服务平台项目提供拟参与“双推”工程的平台服务产品有关服务合同(或协议)范本。
        (四)申报单位2019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未完成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和2018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五)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法人代表《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
        (七)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和实施能力的材料。
        四、申报方式
        专项资金采用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市经济信息化委门户“一网通办”(http://www. sheitc.sh.gov.cn)“办事大厅-专项资金”进行填报。按照不同的申报方向,分别填写对应的《申报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必须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所有电子文档均需加盖“法人一证通”中的法人电子签章。(《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说明》和《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或信息委(联系方式见附件3)负责受理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初审,于申报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初审通过项目,下载填写《项目汇总表》,打印盖章后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生产性服务业处(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810室)。
        五、受理时间
        2020年3月5日00时—2020年4月10日24时,过时不予受理(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六、咨询电话
        1、业务咨询: 23112658(总集成总承包)
        23119394(服务型制造)
        23112654(“双推”工程服务平台、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
        2、技术支持(网上注册、填报及材料上传):60801111-2
        七、申明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3月3日

附件1

2020年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

专项资金支持指南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本市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大力发展与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本市重点产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加速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创新,提高经济密度和创新浓度,按照《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资金支持指南。

二、支持方向

(一)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总集成总承包

支持设计、制造、施工等领域企业整合资源、延伸服务链,发展咨询设计、制造采购、施工安装、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全流程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支持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节能环保、专业维修、融资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集成服务环节,创新服务模式,加强社会化专业服务和行业性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实施“交钥匙”工程,开展一体化总承包服务。

1、支持企业集成、优化产业链上下游更多生产制造能力和服务环节,提供集研发设计、勘测咨询、制造采购、运输安装、运营维护等为一体的专业化总承包服务。

2、支持企业依托核心技术和服务能力,创新业务流程、运营管理和服务模式,围绕用户需求,提供集成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3、支持企业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领域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信息化服务等一系列生产性服务融合创新。

4、支持企业参与外省市及国际市场竞争,开展跨地区工程服务,创新融资、运营等方式,促进形成行业规范与标准,形成技术、模式示范,树立上海服务品牌。

(二)“双推”工程服务平台

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聚焦产业互联网重点发展方向和应用领域,深化实施“推动产业电商等企业服务平台创新发展、推动中小企业上平台/用平台”工程(简称“双推”工程),支持各类基于“互联网+”面向企业端提供生产性创新服务的平台型企业申报“双推”工程服务平台(简称“双推”平台),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面向全国,加速平台服务的社会化应用推广。激励“双推”平台与广大实体企业共同挖掘企业服务需求,破解企业难点和行业痛点问题,通过与传统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的有效对接,加速业务协作流程再造和价值体系重构,实现融合共赢发展,为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服务型制造加速发展、打响上海生产性服务品牌贡献力量。支持重点包括:

1、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充分整合自身工业电商、供应链管理、工业互联网应用、研发设计、运维管理等资源能力,面向行业共性需求探索发展平台化服务模式,充分发挥资源、能力的外溢效应,在实现自身开放共享、价值提升的同时,带动行业及产业集群数字化水平及运营管理能力的整体提升。

2、支持服务于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领域转型升级的产业电商类服务平台发展,推动社会化制造、服务资源能力的整合,资源配置效率与供应链服务能级的提升;促进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增加社会有效供给。

3、支持深入研发、生产、流通各环节,面向企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共性需求,提供各类企业级SaaS云服务等的专业服务平台发展,包括研发设计、协同制造、检验检测、智能运维、供应链管理、物流仓储、智能营销、数字化改造、大数据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专业生产性服务领域。

4、支持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鼓励以制造能力共享为重点,汇聚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生产线等制造资源,产品设计开发能力、科研仪器设备与实验能力等智力资源,探索以租代售、按需使用等资源共享服务,发展平台化共享服务模式、共享制造平台。

支持方式包括:

参与“双推”平台申报并通过评审的平台企业,将入选2020年度上海市产业电商“双推”工程服务示范平台,并列入本年度生产性服务创新平台推荐服务商,同时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发展需要,选择参与如下“双推”补贴支持:

一是支持“双推”平台企业加快开拓上海服务市场,采用“政府贴一点、平台企业让一点、中小企业出一点”的方式,支持“双推”平台面向本市中小企业特别是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内企业加速发展平台服务客户。本年度“双推”工程实施期间,“双推”平台与本市新签约企业客户的首期基础应用服务费,原则上由专项资金、“双推”平台企业、新增企业客户自身各承担一部分。(有关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情况,可登陆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data .sh.gov.cn,全站搜索“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或登陆上海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会网站www. spspa.org,查询“功能区专栏”。)

二是支持具备“走出去”发展条件的“双推”平台企业加速拓展全国特别是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区域服务市场,按照“双推”平台在“双推”工程实施期间新签约的全国(不包括上海)新增企业用户首期基础应用服务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双推”平台企业一次性专项资金支持。

工程实施期间,入选并选择参与“双推”补贴支持的“双推”平台企业,应收集、整理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的新签约企业用户的经营证照、所签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费用支付凭据等相关复制证明材料,及时提交第三方评测服务机构审核查验。专项资金将根据第三方评测服务机构的审验结果落实拨付。

(三)服务型制造

支持制造企业向服务端延伸,从提供单一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制造过程中加大交互式服务投入,促进制造过程更为集成化,向服务型制造转型。

1、支持企业聚焦核心业务和产品,围绕产品服务系统、设计创新服务、个性化定制服务、信息增值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与产业化服务等领域建设重点项目和服务平台,提高生产运营效率与服务能力。

2、支持企业加强制造与服务产业链融合,创新商业模式与交付模式,开展多产业链间组织、流程、业务、应用、系统等资源和数据集成,提高服务的价值贡献,实现对用户的“产品+服务”式交付。

3、支持企业在制造关键环节加大研发、设计、试验、检测、诊断、监控、运维、质量管控、数据集成与流程协同等方面的服务投入,对服务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予支持。

(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

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根据《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指引》,加强功能区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通过服务外包等建立和完善功能区服务体系,提升功能区运营管理服务能级。

1、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根据园区产业定位,围绕入驻企业及员工需求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综合运营管理、信息化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金融服务、能源管理、供应链管理、商务咨询、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展示交易、统计监测、安全安防、电子政务、智能交通管理等公共服务平台。

2、提升公共服务能级

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根据入驻企业需求,提升功能区内商务、教育、文化、休闲、公共交通、创新创业空间、人才公寓等公共服务能级,提高生态环境品质,深入推进功能区“产城融合”发展。

3、建立完善服务体系

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及内容,通过组建功能区众筹服务平台、云计算平台、企业孵化平台、融资促进平台等引进第三方专业服务、购买服务产品等方式,聚合联动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和完善功能区服务体系,提升功能区运营管理服务水平。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15618903837

联系QQ号:3100038025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的无偿资助项目。专业申报,重点公关,100%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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