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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松江区下半年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9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461

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根据《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松江区市场监管局现启动知识产权相关扶持项目的申报,包括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国外发明专利、涉外商标注册、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知识产权保险贴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商标国内优秀维权项目、专利国内优秀维权项目、海外维权项目、专利服务机构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松江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两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不包含由各级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

1、扶持标准:对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官费的50%,官费为缴纳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等官方规定费用。对同一国内发明专利不与市级相同事项重复资助。

2、申请资助的专利需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

3、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有关专利费用的国内发明专利,不予资助

4、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资助申请人应为第一权利人;专利授权证书中的专利权人地址应当属于松江区。

(二)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国外发明专利

1、扶持标准:对通过PCT途径且经过有关专利审查机构实审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官费的50%,每件不超过2万元。官费为缴纳给有关专利管理部门的注册费、审查费等官方规定费用。对同一PCT专利不与市级相同事项重复资助

2、申请资助的专利需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通过PCT途径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

3、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资助申请人应为第一权利人。

4、以上资助金额均为人民币。以外币结算的,人民币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当天公告的中间价为准(搜索“人民币汇率”进行查询)。

(三)涉外商标注册

1、扶持标准:对开展涉外商标注册的单位,给予30%的涉外商标注册费用资助,单个国家或地区补贴不超过5000元,每家单位资助不超过5万元。

2、商标注册时间应在2020年5月以后。

3、以上资助金额均为人民币。以外币结算的,人民币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四)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

1、扶持标准: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相关认证机构审核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9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实际发生认证费用是指“初次认证、监督审核(年审)至再认证”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总和。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在资助范围

3、申请人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证书在申请资助时必须在“有效”状态。

4、之前已申请过首个认证周期初次认证或年审费用补贴的,本次可申请资助首个认证周期内新发生的年审费用的补贴。

(五)知识产权保险贴费

1、扶持标准:对购买专利保险、商标保险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企业,按实际发生保费给予50%、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2、对于专利综合保险,企业须是购买保险专利的第一权利人。

3、知识产权保险合同生效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间,且已付清保费。

(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

1、扶持标准:对以知识产权融资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高50%的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此次办理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完成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成时间以企业正常还本付息日为准。申请人在申请资助时必须已经完全还本付息

3、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必须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质押登记。

4、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享受利息补贴。

5、只对首次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开展资助

(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

1、扶持标准:对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单位,给予最高40万元的资助。

2、此次资助对象为2022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且尚未申请资助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认定时给予50%资助金额,顺利通过验收的给予另外50%资助金额。

4、根据区财政产业政策资金管理要求,每家企业每年度只能享受2个最高奖励金额20万元(含)以上扶持项目的立项,请企业结合实际做好申报统筹规划。

(八)商标国内优秀维权项目

1、扶持标准: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商标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维权成功后经评定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和10万元资金资助。

2、申请人应为维权项目的直接当事人。申请人须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近五年无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未处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

3、该驰名或重点商标在侵权纠纷中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决定;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最终判(裁)定胜诉;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并执行。申请人被认定构成侵权的,不予资助。维权项目完成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维权项目完成时间是指与维权项相关的决定、判决、裁决、调解协议、执行等主要法律文书之一落款日。

4、该项目不与市级相同事项重复资助。

(九)专利国内优秀维权项目

1、扶持标准:对松江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高价值专利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维权成功后经评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资金资助。

2、申请人应为维权项目的直接当事人。申请人须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近五年无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未处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

3、申请人维权项目涉案专利所属产业符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中列举的战略新型产业和先导产业。

4、申请人维权项目的所涉专利属于高价值专利,即该专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战略性新兴产业(含先导产业)的发明专利;

(2)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

(3)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

(4)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

(5)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5、该专利在侵权纠纷中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行政决定;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最终判(裁)定胜诉;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并执行。申请人被认定构成侵权的,不予资助。维权项目完成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维权项目完成时间是指与维权项相关的决定、判决、裁决、调解协议、执行等主要法律文书之一落款日。

(十)海外维权项目

1、扶持标准:对企业在境外开展知识产权诉讼维权的,维权成功后经评定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2、申请人应为维权项目的直接当事人。申请人维权成功日(即裁决书、判决书或调解协议书落款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3、海外维权项目所涉及人民币汇率的知识产权权利状态稳定。

(十一)专利服务机构资助

1、扶持标准:对注册且在松江区办公的专利服务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相关资助条件为:①申请人必须是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执业许可证的专利代理机构,且截止申报时在松江区注册时间超过3年;②2022年非正常专利量不得超过当年代理量的5%,不存在逾期未处理的专利非正常申请;③无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量维持在较低水平,且近2年无知识产权方面的违法行为;④在高价值专利挖掘、专利信息运用、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等方面具有自身服务特色和典型案例,能较好服务松江区企业和园区;⑤原则上,每年资助的专利服务机构数量不超过3家。

特别说明:根据区财政产业政策资金管理要求,符合多项支持事项条件的请一次合并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步骤

1、在线申报。2023年9月20日前用法人一证通登录“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在“政策专栏-科技政策-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中找到“2023年下半年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点击“立即申报”,提交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登陆后请完善相关基本信息,需由街、镇、开发区审核通过后才能提交项目。

填写申报时,项目名称按照“(知识产权)+单位全称”格式命名。

2、街镇审核。所属镇、街道和经开区将在平台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请自行联系所属街镇(经开区)经济管理部门,领取书面《松江区产业政策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

3、报送纸质材料。2023年10月1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快递至松江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纸质材料需与网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四、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平台中生成);

2、《松江区产业政策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仅需书面,联系街镇、经开区领取);

3、《松江区产业政策补贴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或机构法人证明复印件;

5、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如有);

6、2022年度完税证明;

7、“信用上海”最新信用报告;

8、具体支持事项所需的个性申报材料:

(1)国内发明专利

①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②官费缴纳相关票据的复印件。

(2)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国外发明专利

①PCT发明专利证书的复印件及翻译件;

②官费缴纳相关票据的复印件及翻译件;

③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通过的相关证明(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的PCT申请,提交PCT申请国际公布文本扉页)。

(3)涉外商标注册

①涉外商标注册证或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翻译件;

②涉外商标申请注册服务协议及翻译件;

③涉外商标注册费用证明及翻译件。

(4)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

①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②与认证机构签订的首次认证或年审服务合同复印件,以及对应的认证审核费用发票等票据。

(5)知识产权保险

①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险合同复印件;

②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6)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①质押的专利授权证书和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印件;

②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的复印件;

③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贷款合同的复印件;

④与银行或者保险等担保机构签订的、与贷款合同匹配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的复印件;

⑤加盖公章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正本(如有);

⑥已经完成还本付息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银行盖章的还款证明、银行账户流水(标记出每笔还款)、所支付的利息清单。

(7)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

①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文件的复印件。

(8)商标国内优秀维权项目

①驰名商标认定文件(如属驰名商标);

②维权事项说明及证明材料(包括认定构成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等);

③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维权费用清单和对应凭证。

(9)专利国内优秀维权项目

①高价值专利证明文件;

②维权事项说明及证明材料(包括认定构成专利侵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等);

③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维权费用清单和对应凭证。

(10)海外维权项目

①松江区境外维权费用资助项目申请清单;

②生效判决复印件及翻译件;

③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维权费用清单、对应凭证及翻译件。

(11)专利服务机构

①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②专利代理机构2021、2022年年报;

③机构介绍,包括服务松江区企业和园区的成效、典型案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说明材料(不仅限于专利代理业务);

④松江区主要服务对象清单以对应专利代理数量;

⑤活动照片、荣誉、资质等专利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来源::上海松江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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