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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发展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303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实施细则》(浦科经委规﹝2023﹞4号),我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数据交易场所。

二、申报渠道

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各片区管理局受理申报并进行审核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专题1:支持首次挂牌数据产品

对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企业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数据交易场所实现首次登记挂牌数据产品的,根据数据交易场所支持的企业数量,按照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额度,给予数据交易场所资金补贴。

专题2:支持优质数据产品流通

对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企业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数据交易场所挂牌交易或购买数据合同个数达到10个且合同履约金额达到500 万元的,根据数据交易场所支持的企业数量,按照每家不超过 20 万元的额度,给予数据交易场所资金补贴。

四、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时至2023年10月20日16时。2023年10月20日16时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五、申报材料

网上填报,上传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件。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10M,可提交多个文件。

专题1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首次挂牌数据产品补贴申请表;

2、各挂牌企业的数据交易场所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

3、数据交易场所支持各挂牌企业的证明材料;

4、各挂牌企业承诺书;

5、各挂牌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专题2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优质数据流通补贴申请表;

2、各交易企业的数据交易场所交易凭证复印件;

3、数据交易场所支持各交易企业的证明材料;

4、各交易企业承诺书;

5、各交易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来源:上海自贸区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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