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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黄浦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359

为进一步促进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按照《黄浦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制定《2023年度黄浦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并对2023年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主体

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本区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信用良好,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不存在重大违法犯罪行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区评审小组认为应被一票否决的事项。

二、扶持范围

文创资金支持《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2022)》内囊括的各产业类别,以项目形式进行支持,并按照支持方向的不同分为建设项目和成果类项目:

(一)经认定的产业发展建设类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支持具有发展前景、导向意义、自主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优秀人才,符合上海市及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发展方向、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建设的文化创意类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参照市级申报指南。

(二)经认定的成果类项目:

1、经认定的设计创新企业类项目(以下简称“设计创新企业项目”):鼓励以设计作为主营业务或具有设计优势的文化创意企业申报认定“黄浦区设计创新企业”、“上海市设计创新中心”、“上海市设计引领示范企业”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扫描版文件):

1)《黄浦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设计创新企业项目)》。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两年来企业开展设计相关工作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其他有关情况(设计人员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情况等材料)。

5)获市级或国家级认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经认定的设计创新案例类项目(以下简称“设计创新案例项目”):对时尚设计、广告设计、数字设计等各类设计领域内产生较大影响、产业转化成果显著、具有开拓性意义或获得国际国内权威奖项的各类设计案例进行支持。

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扫描版文件):

1)《黄浦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设计创新案例项目)》。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能体现案例价值的专利、合同、奖项、报道等相关资料,若涉及产品生产需要批准的,需提供许可证。

4)其他建议提供的相关材料:设计案例相关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合同、投资明细、支出明细、销售收入、发票等。

3、经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培育和引进类项目(以下简称“文化创意产业培育和引进项目”):支持培育和引进文化创意重点企业和功能型机构。对培育和引进且达到一定要求的文化创意企业或机构,经评审认定,给予租金资助。

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扫描版文件):

1)《黄浦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文化创意产业培育和引进项目)》。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有效期需在三年及以上)。

4)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4、经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载体提升类项目(以下简称“载体项目”):对经认定的市、区文化创意产业载体,支持其提升品质,开展各类服务与建设工作。

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扫描版文件):

1)《黄浦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载体项目)》。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与园区产权所有方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4)园区入驻企业基本情况表。

5)其他建议提供的相关材料:

(1)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

(2)园区设施配套更新、改造及完善施工的审计报告以及竣工验收报告。

(3)开展结构调整、招商及稳商的需提供与入驻、续租或清理企业签约的合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开展集中登记工作的需提供集中登记点内入驻企业基本情况表。

5、经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活动类项目(以下简称“文化创意活动项目”):支持创意设计节展、峰会、赛事,支持文化创意与商业、艺术、演艺等区重点产业融合发展的活动和其他具有文化创意内涵的活动。

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扫描版文件):

1)《黄浦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化创意活动项目申报表(文化创意活动项目)》。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项目介绍与项目运营完整资料。

4)大型活动有关部门备案。

5)相关合同与场地租赁协议。

6)各项费用支出明细表。

7)活动完整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报道、现场视频、照片、音频等。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

采取现场递交书面和电子材料申报。

1、下载打印《黄浦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相关书面材料报送一份至区文创办。

2、项目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10月12日前。

3、书面材料需现场递交,同步递交电子版过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按时递交为申报有效。

4、申报材料格式统一要求:书面材料一份,在封面盖申报单位公章、在申请单位意见栏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需加盖骑缝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于左侧胶装成册。(书面材料不退还)。

​来源:上海黄浦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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