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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闵行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驻单位申报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5-03-07 |栏目:其他扶持 |浏览次数:58

为进一步完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平台载体,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来闵行创新实践,现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闵行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入驻单位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在闵行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强技术实力,能结合单位的发展战略,提出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研究项目。所提出的研究项目有利于单位的技术进步和创新,有利于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

(二)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成为基地入驻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应填写和提供以下材料:

1.《创新实践基地入驻单位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附件1);

2.《申请入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附件2);

3.营业执照(扫描件);

4.申请入驻的单位申报多个科研项目的,每个项目均应填写《创新实践基地入驻单位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

(二)对通过初审的申请单位及科研项目,组织开展评审。

(三)经综合评定,形成拟入驻单位名单,并根据相关工作流程,完成入驻单位认定后,授予“闵行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驻单位”。

四、申报时间

2025年上半年闵行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驻单位申报工作于4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入驻单位职责

(一)经认定成功的基地入驻单位,根据项目期限和参与研发方式不同,依托流动站招收在站研发型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全职研发型博士后研究人员,并根据项目难度和研究计划,确定项目研究周期。

(二)入驻单位应建立博士后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包括博士后人员招收、日常管理、中期考核、出站考核等。

(三)入驻单位应对博士后人员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严格的评估、考核,并对其个人品德、职业道德进行考察。

六、扶持政策

(一)进站科研资助。对于签约进入基地的企事业单位,每接收一名全职研发型博士后,并就该研究项目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二)出站留用资助。科研项目结束后,对与出站全职研发型博士后签订一年以上正式劳动(聘用)合同,且劳动(聘用)合同履行完毕的入驻单位,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助。

(三)人才计划申报。按照相关政策,支持基地入驻单位所招收的全职研发型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区级人才计划,并享受相应人才服务。

七、其他事项

所需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rcskxx@shmh.gov.cn邮箱,邮件名以“入驻单位申报+企业名”命名,并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

1.创新实践基地入驻单位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

2.申请入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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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闵行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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