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金山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2028

《金山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2028

发布时间:2025-02-26 |栏目:政策文件 |浏览次数:1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专项政策对稳增长工作的重要杠杆作用,稳住工业经济大盘,根据市《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运〔2024〕302号),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

工业高质量发展是指按照在地口径的规上工业总产值实现的增长。

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鼓励促进工业增长。

第三条(使用原则)

专项资金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上海市及金山区的产业政策,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管理职责)

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小组由区发改委、区经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组成。

区经委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预算、资金拨付、日常管理与绩效管理,会同区统计局确定年度重点工业企业名单,会同各镇(园区)形成支持方案。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预算审核和下达,监管资金使用,指导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提供区工业增加值完成情况,审核确认拟支持企业的产值情况。

区发改委负责做好与上海石化、上海化工区联系对接工作。

各镇(园区)对拟支持的重点工业企业组织初审,并做好跟踪服务。

第二章   资金支持条件和支持标准

第五条(支持对象和范围)

纳入金山区域工业产值统计的,经营状态正常的工业企业。

第六条(支持标准和支持方式)

对当年度产值增量5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采取分档奖励方式。自本办法发布第二年起,对上半年产值增量达到亿元以上企业先行拨付,全年进行结算补差。

第七条(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设备、技术、产品等提质增效,保障企业人才安居,助力企业提质升级,增强在金山发展的信心和动力。

第三章   预算管理和执行

第八条(预算管理)

区经委编制年度资金预算计划,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根据区经委提出的年度资金预算计划,确定年度预算规模。

第九条(预算执行)

区经委根据企业产值完成情况测算支持资金,提出资金支持方案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拨付至相关企业。

第十条(绩效管理)

区经委对专项资金实施全面绩效管理,确立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应用。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

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区财政局会同区经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各镇(园区)具体对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实施动态跟踪监督。

第十二条(责任追究)

对弄虚作假、冒领等违反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资金支持资格并收回已下达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应用解释)

对既适用上级机关相关扶持规定,又适用本办法的,一律先执行上级机关规定,执行后与本办法相比不足部分,可补充执行。

本办法与区级其他各项政策按“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上海市颁布新规定,则按新规定调整执行。

本办法由区经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本文件施行前,符合文件支持条件的,参照执行。

来源:上海金山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确保立项,获得扶持资金。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直招企业入驻,签订扶持协议,落实企业退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人才创业,0元注册公司,免费提供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

Copyright © 2002-2030 上海科技企业服务 版权所有
电话:15618903837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50号1栋1108室 备案号:沪ICP备1900249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