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及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城区、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科创中国”试点城区、创新驱动示范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把杨浦建成高能级科技创新引领区,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总体要求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40号)、《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3〕10号)、《杨浦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立以数字经济为主导的创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政策指引》(杨府发〔2024〕5 号)文件精神,做大做强杨浦区高新技术产业,全面增强区域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资助对象
在杨浦区依法设立,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第三条资助形式
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助
1.对在杨浦区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对入库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资助。
2.注册地在张江杨浦园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申报张江资金的资助,属于张江杨浦园的企业如放弃申请张江资金资助,视为自动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助,本资助办法不再予以支持。
二、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
推动创新人才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经认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引进上海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杨浦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人才公寓,以优惠租金提供给高新技术企业员工使用,按照企业类型认定标准可享受相应人才公寓政策。
三、提供上市融资对接服务
发挥多层次资上海市场支撑作用。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企业利用多层次资上海市场发展。对照上市条件和规则,按梯度、分类别提供专业咨询、资上海市场培训辅导、融资对接等服务。
四、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为高新技术企业降税减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鼓励科研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对企业给予科研人员符合条件的股权奖励,可按规定享受分期或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第四条操作部门
杨浦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负责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助工作,每年确定资助名单经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第五条附则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4日开始施行,有效期三年。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到国家、上海市、杨浦区发布新的政策规定,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办法由杨浦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并负责政策的绩效管理工作。2024年8月2日-2025年3月13日为政策过渡期,参照原办法执行。
来源:上海杨浦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确保立项,获得扶持资金。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直招企业入驻,签订扶持协议,落实企业退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人才创业,0元注册公司,免费提供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