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登录专精特新申报系统?
答:申报系统是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为保证信息安全,如果是企业服务云原有账号登录的话,会要求企业进行CA认证;每次点击“继续申报”按钮都会验证身份,是正常情况。所以建议企业最好使用一网通办企业账号登录。
2、登录申报系统后企业基本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每次进入申报页面,系统都会比对调取信息。如果发现不是最新信息,可以请企业把其他所有内容都填写完,再多次尝试退出、重新进入,经多次尝试,在接口稳定时,一般可以匹配到最新信息。
3、创新型评价、专精特新认定(复核)系统显示什么状态才可递交纸质材料?份数和打印有什么要求?
答:申报企业待网上申报状态为“市待审”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一份(可双面打印),报送到各区指定地址。
4、企业如何查询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答: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上传,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信息。
5、所属行业、具体细分领域如何查询?
答: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大类行业填写所属行业。具体细分领域对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填写产品4位数字代码及名称。无法按该目录分类的,可按行业惯例分类。如是新产品请标明。
6、三年年审报告必须要有吗?文件太大怎么办?
答:必须上传,对于尚没有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的企业于4月30日前完成正式审计报告上传,如无法上传请等下一批申报。文件太大可删除附注部分。
7、申请表中研发费总额以哪个数据为准?2022年研发费加计扣除明细表还未申报怎么办?
答:企业网上所填研发费用相关数据需以企业报税务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47行来填写。2022年度可上传汇算清缴预申报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8、股权融资证明有什么要求?答:可由联合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021-62657272-320 陈老师)提供“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登记单”。
9、上传的佐证材料都需要盖章吗?
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盖章即可。
10、承诺书可以法人签章吗?
答:可以
11、如果符合直通条件还需要提交其他佐证材料?
答:符合直通条件的企业除提交直通条件佐证材料外,还需填写申请表其他统计数据,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12、首次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可以不参加创新型企业评价吗?答:不可以,首次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必须同时参加创新型企业评价。
13、主导产品如何认定?
答:是指企业核心技术在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产品收入之和占企业同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0%。
14、从事该产品领域的时间是填年份还是年数?
答:填写累计年限(如3年、10年),非起始年份。
15、社保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可以使用或合并非申报主体的社保证明吗?
答:上年末员工缴纳社保证明(可提供网页截图,应包含缴纳社保人数)。必须是申报主体单体在上海市的社保缴纳证明。
16、I类知识产权有什么要求?答:截至申报前获得的有效的已授权I类知识产权情况。所称“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不包含“Ⅱ类知识产权”等其他情形。
17、细分市场如何界定?占有率和排名如何认定?
答:细分市场按主导产品类别由企业自行划分。占有率和排名可由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出具或权威媒体公开报道或企业自证(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企业自证,要求论证合理、论据充分。
18、申报的财务数据可以用合并数据吗?
答:不可以,所有统计数据需为申报主体单体数据。
29、企业估值如何计算
答:非上市企业如有相关估值文件按文件填写,没有可不填。上市企业以上一日收盘价计算。
20、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后有效期多久?
答:两者有效期均为三年(自认定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
21、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表格中所填数据都需要提供佐证材料吗?
答:是的
22、近三年12月底员工缴纳社保证明,这个材料去哪里下载?
答: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查询,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社会保险应缴纳信息查询中查询。以上证明中均需要显示社保缴纳人数。
23、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佐证材料中数字化转型自测填写错误可以重测吗?
答:不可以
24、企业已经是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了,还需要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吗?
答:已是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则不用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25、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下来有是否有补贴?
答:没有。
26、专精特新企业申请下来有是否有补贴?
答:有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各区配套扶持政策如下:
为响应《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现已有多个区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出台了相应的扶持资助政策。现总结如下:
1、浦东新区对首次认定、新引进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上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
2、闵行区对首次被评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通过复评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3、嘉定区对获得认定的上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根据经济贡献度,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黄浦区对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核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5、杨浦区对首次通过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的资助。;
6、长宁区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对复核通过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
7、松江区对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20 万元补贴;
8、宝山区对首次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 万元;
9、青浦区对首次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助;经复核或再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万元资助。
10、奉贤区对首次认定为上海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13、普陀区对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复核通过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万奖励支持;
12、虹口区对首次获得上海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复评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13、金山区对新认定的上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4、崇明区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 5 万元奖励。
15、静安区对首次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复核通过上海市“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新迁入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来源:上海中小企业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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